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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ruitment of New Faculty

華語學程誠徵專任教師 2 名
2022/12/06

國立臺北大學創新華語文教學學士學位學程誠徵教師公告

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約聘教學人員 2 名

 

所需資格條件

  1. 具博士學位(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2. 以英語輔助授課能力
  3. 需協助招生、學程評鑑及其他行政工作

 

具備下列領域專長其中之一

  1. 漢語語言學
  2. 華語語音學
  3. 華語語法學
  4. 華語語用學
  5. 漢字教學
  6. 華語文教學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 應聘教師申請表。
  2. 可教授科目之課程大綱。
  3. 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4. 博士論文(申請副教授以上等級者免繳)及前項表列各篇著作,初審通過須再繳交紙本 3 份。
  5. 碩、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學校開出將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書。證明書上須有擬畢業系所、日期、及博士論文指導教授簽名並需於報到前取得學位證書。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6. 碩士及博士學位(含)以上之歷年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7. 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8. 外國學歷初聘人員須繳交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外國人於非母國之其他國家獲取學位者應檢附相關出入境紀錄。
  9. 外國學歷初聘人員須繳交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10. 已取得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1. 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12.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如近年任教教學評量影本、證照證書影本。

 


 

  •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 相關表單請至 https://reurl.cc/58vKL6 下載。
  • 欲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將上列文件電子檔E-mail至本學程itcsl@gm.ntpu.edu.tw及本校人事室 tapply@gm.ntpu.edu.tw 信件主旨:應徵創新華語文教學學士學位學程約聘教學人員_姓名
  • 合者通知。

 

公告網址:https://www.ntpu.edu.tw/hr/hr_more.php?id=4842

公告文件:https://www.ntpu.edu.tw/hr/files/202212091343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