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永續創新國際學院創新華語文教學學士學位學程
誠徵1名學士級行政助理
一、 職務類別:學士級行政助理。
二、 需求單位:「創新華語文教學學士學位學程」。
三、 需求人數:共1人。
四、 資格及條件:
1. 具學士學位以上者。
2. 中文流利,英文可溝通;具華語教學背景佳。
3. 工作經驗: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4. 相關語言檢定能力證明(若有可檢附)。主動積極,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業務彈性工時。
五、工作內容:
1. 負責本校「創新華語文教學學士學位學程」課程規劃、課程執行、各項經費核銷與師生服務。
2. 辦理學校行政事務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聘期:自報到日起,每年依考核結果辦理續聘(試用期3個月)。
七、 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00。
八、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九、 工作報酬: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學士級第一年敘薪,每月薪資新臺幣36,3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可依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獎金),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上述規定辦理。
十、 應備文件:(請依序編碼並註明)
1. 履歷表一份(含自傳)、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近期2吋個人照片。
2. 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3. 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若有相關工作經驗,如獲同意將可採計年資提敘。
4. 相關語言檢定能力證明(若有可檢附)。
5. 本校為人才招募之目的蒐集之個人資訊,自蒐集日起保存1年,逾上述保存期限期後,由本校逕行銷毀,恕不退還;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十一、 應徵方式:
1. 意者請將應備文件整併成1個PDF檔(上限10MB),於114年9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itcsl@gm.ntpu.edu.tw,以收到電子郵件回覆為憑,如未收到回覆,請電洽華語學程確認,聯絡電話:(02)8674-1111轉66476。逾時寄達者概不受理。
2. 來信請註明「應徵創新華語文教學學士學位學程-學士級行政助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十二、備註:
1. 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3. 依據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第六條,各用人單位主管不得僱用本人及所屬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聘僱人員。